推荐项目

2019年度宝安区区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预申请指南

2019年度宝安区区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预申请指南

  各有关企业、各街道办:

  根据《宝安区贯彻落实<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>的实施方案》的有关规定,对经认定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,给予设备投入的5%、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。由于目前相关操作规程还未正式印发,为有效推进2016年度企业技术改造项目,现开始接受项目预申请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  一、申请条件

  1.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注册地为宝安区;

  2.项目实施地在宝安区;

  3.项目应符合深圳市产业政策导向目录;

  4.改造或新建项目已完工,且未超过2年;

  5.项目投资额应超过50万元。

智能设备

  二、申请材料

  申请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的企业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:

  1.《宝安区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申请表》;

  2.法人授权委托书;

  3.企业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(需年度检验合格,已办理“多证合一”仅需提供复合凭证);

  4.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,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简介(企业规模、主营产品、产值及主营收入等)、项目实施情况 (项目投资额、项目实施对象、项目关键技术、技术水平国内外比较、自主知识产权情况)、项目实施效益(产品工艺改进、质量提升、产能提升、节能降耗、降低 排放、资源综合利用等情况);

  5.技术改造项目考核指标表;

  6.企业所获得的专利及其它科研成果有关证明材料;

  7.项目实施效益的证明材料;

  8.项目验收报告;

  9.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合同、协议;

  10.项目相关发票、票据;

  11.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;

  12.国税、地税部门提供的近两年企业纳税证明。

  企业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真实、完整的申请材料。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(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设置封面、 目录,用A4纸制作装订成册),各类证照、证明和项目投资资料需验原件收复印件;同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(包括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)。凡与申请 有关的外文资料,须同时报送中文译本或加注中文标注。

 

2019年度宝安区区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预申请指南 2020-1-13 本文被阅读 2666 次
上一条: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资助申报指南下一条:2019年度宝安区区级企业数字车间及无人工厂项目资助预申请的通知

至善二维码

关注至善科技

了解更多政府资助政策

深圳市至善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上合社区大宝路83号美生慧谷科技产业园秋谷206室 Mail:sd.lt@zhisoon.com Tell:13632784361 备案号:粤ICP备14046049号-1

关闭X
抱歉,用户名或密码错误
Baidu
map